日本打工度假簽證規定
簽證數量:
自2015年起簽證核發數量增加為一年5000件,在每年5月、11月可辦理簽證申請,每次核發數量為2500件。
申請辦法:
台北事務所:台北市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1樓
高雄事務所: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10樓
簽證限制:
1. 簽證的有效期間為一年,由各期之領證期間第一日起算
2. 在簽證有效期間內前往日本,並由入國審查官給予上陸許可者,即表示被認可自當日起,在日停留一年。
2.
簽證之有效期間無法延長。不能在有效期間內前往日本者,該簽證將失去效力。
(BOX)貼心小提醒
在簽證申請時間中,須注意當日申請時段,僅有9:15~11:30,13:45~16:00等時段開放申請,由於簽證申請人數眾多,交流協會事務所有可能限制每日簽證申請受理人數,即使在受理申請時間內前來,也有可能無法受理,最後一天的下午大多不受理申請服務,務必注意。
辦理簽證所需文件:
簽證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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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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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個月內拍攝,貼於申請書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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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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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文均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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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歷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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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文均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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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由書(打工度假理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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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文均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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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書(打工度假計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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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日文均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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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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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學證明(正本)、畢業證書(影本)、休學證明(正影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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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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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萬台幣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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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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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文檢定或語言學校修業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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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照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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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本繳交,正本當日備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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